陈振韬(1904-1928),男,1904年生,广东海丰人。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25年冬,国民革命东征军第二次进入汕头之后,肃清了军阀陈炯明的残余势力,工人运动蓬勃地发展,振韬同志被组织派到汕头工作。他和杨石魂同志一道,负起对汕头工人运动的领导工作。中共汕头(潮梅)地委成立时,振韬同志被选为地委委员。那时汕头工会尚没有统一的组织领导机构,他按照党的指示,与杨石魂同志积极筹备成立汕头总工会。1926年5月1日,召开汕头市第一次工人代表大会,这次出席会议代表204人,代表全市17000余名有组织工人,共同商讨开展工人运动工作,并正式宣布成立汕头总工会。会上陈振韬、杨石魂等九人被选为总工会执行委员。委员进行分工时,陈振韬同志担任汕头总工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部主任(秘书长),直接领导汕头罢工委员会工作。
1927年“四·一五”事变之后,党转向秘密活动,为更好领导东江各地党组织进行斗争,就在这个月里的下半月,正式宣布成立东江特别委员会,陈振韬同志被选为特委委员,负责汕头市委工作。1928年初,潮梅特派员叶浩秀同志在潮阳召集各县、市委书记开会,布置汕头市和各县开展武装斗争工作,因事泄移到汕头,不幸为叛徒出卖,汕头党的七处机关受破坏,陈振韬同志于2月9日在乾泰厝内被捕,13日被敌人杀害,年仅24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