蓝胜青
(1906——1928)
蓝胜青,原名少辉,是中共兴宁组织的组建人之一,首任中共兴宁县委书记。1906年2月生,兴宁叶塘人。小学读书时改名胜青。中学读书时是一名出色的学生运动带头人。1925年5月,在梅县广益中学与刘裕光成立了“反基督教学生同盟会”,同年12月中旬,与古柏、肖向荣等10多人同时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26年春,组建中共兴宁小组,并担任党小组长。同年12月,中共兴宁特支成立后,又任特支书记。1927年,与刘光夏、卢惊涛等发动了兴城“五一八”和“九三”武装暴动。“九三”暴动后,在永和湖尾村创建了广东工农讨逆军第十五团(后改名为广东工农革命军第十二团队),并担任党代表。同年12月,成立了第一届中共兴宁县委员会,并担任书记。此后,大力发展了兴宁地方党组织,时下,全县有4个区委和2个特支,有党员120多人。1928年4月,在龙川霍山大乙岩召开“五兴龙”党员代表大会,成立了“中共五兴龙临时工作委员会”,叶卓任书记,蓝胜青等3人为委员。同年6月,改组兴宁县委,梁大慈担任县委书记,他改任为县委委员。10月21日,他参加在福兴梅子坑胡屋召开的5县(兴宁、龙川、五华、梅县、丰顺)联席会议,被反动武装包围,与敌人激战时,身负重伤。翌晨,为掩护各县代表转移,再次与敌军激战,不幸身中数弹,壮烈牺牲,年仅22岁。
刘光夏
(1904-1930)
刘光夏,别名质文、培基、国君,是中华著名烈上,兴宁革命武装组织的组织者、领导者。1904年生,兴宁下堡人。1920年考进梅州中学,1926年秘密投考黄埔军校潮州分校,后考入黄埔军校第六期,并在军校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27年7月,从武汉回兴宁,组织武装斗争,9月3日,与蓝胜青等人组织了兴城暴动,随后建立广东工农革命军第十二团并任团长,同年冬,任兴宁县委委员,1928年夏,任“五县暴动委员会”委员,同年冬,任兴宁县委书记。1929年10月毛泽东、朱德、古大存、刘光夏等七人联合签署发布了东江革命委员会《关于公布执行土地政纲的布告》,有力地推动了东江地区的土地革命斗争。同年冬,任东江革命委员会主席团成员,中共东江特委委员。1930年,任东江红军第五十团团长。1930年3月25日,奉命攻打江西澄江圩时,壮烈牺牲。时年26岁。
罗屏汉
(1907—1935)
罗屏汉,原名庆良,别名志鸿,是中华著名烈士,五兴龙革根据地的创建者、领导者之一。1907年3月生,兴宁大坪白云村人。1924年考入兴宁县立中学,1926年春加入共青团,同年10月转为中共党员。1927年春在广州参加革命活动,4月15日返回兴宁,开展革命活动。与蓝胜青等人组织了兴城“五一八”和“九三”暴动,后任广东工农革命军第十二团北部支队负责人。1928年初,任红军第三营营长。1929年3月,任五兴龙县苏维埃政府委员,负责农运工作,并任东江红军独立营党代表。1929年5月,他带领红军独立营和五兴龙县大队解放了罗浮,使兴宁、平远、寻邬、龙川革命根据地联成一片。同年秋,任兴宁县革委主任兼中共兴宁县委书记;1930年11月,任红十一军独立政委;1931年8月,任寻邬独立团政委;1932年初,偕同妻张瑾瑜调会昌县委,任组织部长,同年7月中共会昌中心县委成立,邓小平任中心县委书记,他任组织部长兼会昌县委书记;8月,兼任江西省军区第三作战分区政治部主任。1933年4月,接任会昌中心县委书记,8月,粤赣省成立,他当选省苏维埃执行委员。11月,中央军委任命他为闽粵赣边区游击纵队司令员,坚持开展艰苦卓绝的游击战。1935年夏,任粤赣边区军政委员会主席。1935年7月9日,在转战龙川径口时,被敌军包围,身负重伤,撤退到大坪鸭池村一个坟地里,把最后一颗子弹射入自己的胸膛而壮烈牺牲,时年28岁。
陈锦华
(1906-1935)
陈锦华字侃,又名济民,是兴宁早期农民运动领导人之一,五兴龙革命根据地革命斗争的领导人。1906年生,兴宁城镇西郊人。1925年,进入广东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,不久,安排在国民革命军政治部工作,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。同年10月,随国民革命军第二次东征回兴宁,留下领导兴宁农民运动。1926年春,为中共兴宁党小组成员。1929年春,任中共兴宁县委书记,10月,调东江特委工作。1930年5月,任东江工农兵代表政府执行委员。1931年春,以特派员身份到新村苏区指导工作。1931年5月,任中共五兴龙县委书记。1932年3月,任中共安远县委书记。1934年7月,调到瑞金中央军区政治部工作,1935年3月,任粤赣边区军政委员会委员。1935年6月在寻邬、兴宁一带白区从事革命工作时,在战斗中身负重伤而被捕,10多天后在狱中被折磨致死,时年29岁。
蔡梅样
(1907-1935)
蔡梅样,是五兴龙革命根据地的领导人之一。1907年生,兴宁大坪镇吴田村人。1927年8月,加入中国共产党,并在黄坑、吴田、黄沙塘等地从事农运工作和建党活动。五兴龙县苏维埃政府成立后,任中共岗马龙坪(罗岗、罗浮、石马、龙田、大坪)区委书记。次年10月,被选为中共兴宁县委委员、县革委委员。1930年12月,任中共五兴龙县委常委。1932年4月,陈锦华调任安远县委书记后,主持五兴龙县委工作,其时由于苏区“肃反”扩大化,许多同志被当作“AB团”分子杀害。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,他与罗义妹等恢复了党和革命群众团体组织,吸收了一批游击队员;并于6月主持成立中共兴龙县委员会和兴龙县革命委员会,并担任县委书记兼县革委主席。1935年8月3日,在大坪南蛇坑工作时,被敌围捕。后押至兴城,惨遭杀害。时年27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