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报名参赛的企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,经营规范,社会信誉良好,无不良记录,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;参赛企业独立创始人(或持股的联合创始人)必须为退役军人。在往届广东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决赛中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的项目不得再次参赛。
(二)在广东省内市场监管、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(含个体工商户),截至2025年3月30日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(综合赛道项目除外);
(三)有股权融资需求,尚未接受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;
(四)有创新性的产品、技术或商业模式,具有较高成长潜力;
(五)能够创造一定就业岗位,带动更多退役军人就业。
本人已详细阅读以上条款,一旦发现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失实或失信行为,不论处于参赛过程中或赛后发现参赛项目依托的技术、专利存在权属纠纷或弄虚作假的,本人自愿承担取消本次参赛资格、撤销所有奖项、收回发放奖金、取消往后3年参赛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。
您是否同意遵守上述参赛承诺书内容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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